稷下解语

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蘋之末
稷下不写读笔了,一写一屏蔽

【随性笔谈】以启蒙辩证法看《阿凡达》

#趁着想写赶紧写出来,拖延症已经晚期了

#谨以此文记录让我哭了一个小时的好电影

#影评+随笔

BGM: See You Again


《阿凡达》。对这部电影的记忆已经是很久之前了,现在想来,真是非常荣幸能赶上它在我所在城市的首映式。

那也是我第一次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影片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和妈妈走出电影院时却没有一点困倦的感觉,我一路兴高采烈地和妈妈说着我的感动和震撼。

这件事的给我留下的印象至深,以至于一直到第二次去看之前,我对这部电影的触感还停留在蓝皮肤的纳美人、会飞的凶狠坐骑、3D的宏大场景以及环境保护和殖民的主题。

嗯。环境保护和殖民...。

人在学习一样新东西的时候,总喜欢用自己已知的知识作为一把标尺,去衡量一切。这是我们的一贯逻辑,我们的哲学把这个逻辑称为“内化”。

以小时候的我为例,刚了解了一些大航海时代背后的侵略和黑奴贸易的肮脏历史的小学生,总会不由自主地把每一个类似的故事嵌套进自己已知的逻辑。于是我得到的启示一直是环境保护和殖民的矛盾,这是非常合理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一直没觉得这部电影有多伟大。3D技术的首次运用的确很厉害,但...那大概是好莱坞背后的资本运作必然?


因此,当我拥有了更大的储备之后再来看这部电影,我会发现更大的震撼。

看完之后,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看启蒙辩证法的同时二刷阿凡达...突然觉得说卡梅隆伟大不是没有原因的。后半程哭着看玩,自己都觉得奇怪。大概是因为突然体会了一点点不可说的曼纳吧。

《启蒙辩证法》,就是我最近的内在化工具。

这本书究竟说了什么?简而言之,《启蒙辩证法》是一部对启蒙运动以来人类所谓文明的、现代社会的批判论证。全文的观点很多,具体到针对这部电影的问题,大概在于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

人类在最初是如何认识世界的?首先,原始人并没有语言。一个原始人面对雷电、四季变化这样的自然现象,会觉得恐惧和惊奇,而“面对陌生之物,人们因恐惧而惊呼,而这种惊呼就成为了该物的名称。”人们渐渐认识了世界,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和渺小。于是,在那个巨大的自然和人类已经认识的自然中产生了距离,原始人用神圣之名去弥补这个距离,神灵由此产生。

我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当我面对一棵大树,当我面对群山和湖泊,我会从内心中产生一种莫名的震撼。但这样的感觉绝不是我能够用文字和语言去形容的,“壮阔”和“巍峨”在真实的场景中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甚至当我在用“湖泊”来称呼我所见到的那个场景时都无法真正囊括它的全部含义。在《启蒙辩证法》中,这就是语言产生后给人类社会带来无可避免的虚妄逻辑。人总是以本位主义去认识自然,却也正是由于伴随认识而产生的逻辑而理所当然地认为可以把握自然。

发展到了启蒙时代之后,只有接受启蒙逻辑的人才能被称为是受过教育的文明人。人们习惯于以一些中性的、不掺加任何个性的数学符号去运算整个世界,这个系统非常庞大,同时也在告诉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我们的世界是可以被把握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运算出来的。因此我们可以认识整个世界,不能被认识的部分,也是被假定为一定可以被认识的,只是技术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而已。现代社会汇总的每一个人都因为持有这样的逻辑而感到安全。我们是人类,我们可以认识整个世界。

这种自大和狂妄在原始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在那个时代,人们祭祀,人们相信泛灵论,人们普遍地相信我们只是自然中一个小小的部分,而有“灵”生于万物,人们把这个所谓的,不能被完全认知的“灵”称作曼纳。但是注意,当人们以曼纳之名去称呼它的时候,这已经不是原先那个未知的曼纳了。

语言系统和科学系统一样,都是把整个世界揽到一个有限的认知系统里来。可以被认知的东西,就是启蒙运动之后的理性所承认的东西,而不能被认知的,一律要被排斥于系统之外,只是人类的幻觉和想象。

很像是打禅机,但或许这只是不符合我们平时思考的逻辑。话说回来,我们又凭什么认为这套逻辑是理所当然的呢?


启蒙辩证的意义太过深远。如果具化到一部商业电影,它变成了阿凡达。

我愿意背靠着这样一个内化的理论去看待整个阿凡达的世界观。它更像是两遍同时发展着的社会,一个是我们自认为无所不能的现代社会,有着无坚不摧的武器和理论,更有着无坚不摧的野心和背德;而另一边,则是未曾经历启蒙的的原始社会。纳美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种对自然和未知的敬畏,这是任何一个身处现代社会的人都无法真正相信的。这大概也就是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所说的,一面信任着启蒙哲学,一面又直呼上帝之名的矛盾重组。

而纳美人是真心地崇拜他们的女神伊娃。那并不是一个一元的宗教系统,相反,这更像是一个泛灵认识论中的万物皆有灵。能够信任一个无法用自己的认知来解释的东西,这是很了不起的。但再这样一个世界观里,纳美人就是这样的物种。他们的能量都是向伊娃借的,世界上一切都是流动的,纳美人本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他只是生存在世界上的无数物种之一。

所以,在影片的后半部分,当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相撞的时候,故事走到了高潮。


《启蒙辩证法》之所以叫做辩证法,是因为他的确只能做到辩证,而不是全盘否定。(但事实上这本书一经面世已经背负了无数激进主义的罪名。)相适的,《阿凡达》作为一部商业片,也的确做到了它能做的最大。一种反映,一种提醒,能让人有这么一点的思考已经足够。毕竟作为现代文化工业的产物,《阿凡达》最大的买点依然是在当时非同凡响的3D技术和卡梅隆本人的噱头。不可否认影片在剪辑、试听效果方面都是震撼人心的(主题曲除外),但电影本身和技术一样,只是思想的表达方式而已。

个人认为这部电影最有意思的部分,是以一种反文化工业的逻辑顺应了文化工业的要求。就算承认自己并不是无所不知又怎么样呢,人类。

AFTERALL, I SEE YOU.

 

评论(4)
热度(59)
  1.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稷下解语 | Powered by LOFTER